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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第一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竞标人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1-040
2、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总租金标底价:69.64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总租金标底价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QSZB-FW-2021-040-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房屋租赁服务项目—江汉区新华西美林公馆商铺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数量:1家
(5)房屋基本情况:江汉区新华西美林公馆9栋1-2层8室商铺,拟出租面积共282.57㎡
(6)租赁期:三年
(7)租金标底价:23.16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总租金标底价视为无效投标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QSZB-FW-2021-040-2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姑嫂树路商铺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数量:1家
(5)房屋基本情况:姑嫂树路32号一层商铺,拟出租面积共744.95㎡
(6)租赁期:三年
(7)租金标底价:46.48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总租金标底价视为无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3、竞标人须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财务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4、竞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8日至2021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招标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434857309@qq.com,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售价: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或者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竞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如竞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届时敬请参加询价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仪式。
5.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63号 联系方式:肖秀珍,13297096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宏远 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