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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及处置综合改造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确定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汉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及处置综合改造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确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二楼采购组(香港路261号,武汉市工商局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0-308
2、项目名称:江汉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及处置综合改造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确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
6、采购需求:
江汉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及处置综合改造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确定
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竞选银行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银行本部或银行分行参加,竞选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随意转移;
(2)竞标人需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原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承诺书;
(4)竞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竞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竞选银行必须已选入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7)竞选银行必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2019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注意: (1)、如竞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二楼采购组(香港路261号,武汉市工商局旁)
2、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参加报名。
3、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金融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民意一路111号
联系方式:027-85865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