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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街小学防火阻燃仿真植物造景天棚采购
第一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街小学防火阻燃仿真植物造景天棚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HW-2020-189
项目名称:长春街小学防火阻燃仿真植物造景天棚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9.8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86万元,超此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长春街小学防火阻燃仿真植物造景天棚采购,详细采购需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4)竞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或者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三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三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6.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仪式。
7.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江岸区长春街小学 或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11.本项目由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长春街小学
地 址:江岸区长春街96号
联系方式:027-822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