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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岸区域垃圾处理生态环保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W-2020-291
项目名称:江岸区域垃圾处理生态环保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专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万元。
采购需求:开立债券资金专户,用于资金的接收与支付、收入的归集。
服务期:具体按专项债资金实施使用情况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竞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依据财建库【2019】174号文要求竞标人必须为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商业银行),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竞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含分支机构),各银行只能授权一个分行或支行参与本次投标(先报名成功为准);
6、竞标人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7、竞标人须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财务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8、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竞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10、竞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2、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售价:人民币400元/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或者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一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一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仪式。
5.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江岸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二路59号 联系方式:李所长13006145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宏远 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