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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城管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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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0-3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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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城管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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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城管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屋面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QSZB-GC-2019-392
(二)项目名称:城管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三)拦标价人民币15.948017万元,超过此拦标价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

 1包:

(1)项目包编号:QSZB-GC-2019-392

(2)项目包名称:城管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屋面维修改造工程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用途:改造

(5)数量:一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8)质保期(天/月/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其他:/

2.竞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管理班子: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8. 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9.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注意: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谈判、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111日起至20191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楼采购组。
(三)获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文件领取费300元。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与天门墩路口交汇处强胜招标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下午14:30时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与天门墩路口交汇处强胜招标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下午14:3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1日。

七、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联系事项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质量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4号

联系人:崔队   电话:1332973371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葛平、王锴、梁晓玉           电 话(传真): 027-85601367/85851367
、信息发布媒体
(一)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qshwh.com/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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