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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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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7-3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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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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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QSZB-HW-2019-27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超过此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

 1包:

1)项目包编号:QSZB-HW-2019-272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实验室设备

5)数量:一项

6)简要技术要求: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

8)质保期(天//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

2.竞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竞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竞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表,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4、竞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声明函》,格式附后;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7、竞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2年的竞标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竞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竞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竞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竞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竞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竞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竞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竞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谈判、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81日起至201885(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齐全后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本招标公告“二、竞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报名材料。

竞标人请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

4.谈判文件领取费3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88日下午15:30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时间:201988日下午15:30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7日。
七、联系事项
  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 

  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6

 系人:陈奕                   话:027-8539551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黄媛  梁晓玉  王锴     

电 话:027-8585136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电话:027-82739060 
、信息发布媒体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

品牌声明函

致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

我公司为一家从事               (填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公司,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SZB-HW-2019-272的竞标活动。

我公司现声明提供:

              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                 产品。

 

 

 

 

 

若有所投货物品牌变更,将于竞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递交《品牌变更声明函》。

 

 

竞标单位全称(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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