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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2023年度排水许可批后监管水质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或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3-3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2023年度排水许可批后监管水质检测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人民币22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水质检测服务以及员工工资、福利、企业管理费用、税金、社会保险、服装费等)。
6、最高限价:人民币22万元。
7、采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武汉市《河湖流域水环境“三清”行动方案》、《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已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水质水量是否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监督不达标排水户进行整改,并建立抽查排水户档案。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采购组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①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③招标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④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578768@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⑤邮寄获取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所留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邮寄以上申请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⑥需现场获取的,请携带上述资料按采购代理机构所留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现场递交以上申请材料。
4、售价:0元/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止
(二)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开启
(一)时间:2023年09月06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
(二)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竞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本项目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qshwh.com/)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27-84399713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电 话: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剑波、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