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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路步行街新媒体宣传推广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江汉路步行街新媒体宣传推广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3-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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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武汉江汉路步行街新媒体宣传推广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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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路步行街新媒体宣传推广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本磋商公告规定网上或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香港路261号,地铁6号线三眼桥站D出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412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SZB-FW-2021-08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武汉江汉路步行街新媒体宣传推广运营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4(万元)

6、最高限价:99.4(万元)

7、采购需求: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微信公众号及自媒体平台宣传、运营、推广工作

8、合同履行时间:签订合同起壹年。采购人可在合同期满后视服务情况与中标服务商选择续签或中止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根据武汉市财政局【202077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供应商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0329日起至2021040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磋商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578768@qq.com,获取文件时效性以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售价:人民币400/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0412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止

2、送达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一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0412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qshwh.com/)上发布。

6、公对公转账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②银行账号:4200 1258 1720 5958 8888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汉阳大道玫瑰苑支行

④清算行号:105 521 002 97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江汉路步行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汉区步行街原台湾银行旧址4

联系人:熊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胡剑波       电 话:027-85601367

九、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qshw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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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

电话:027-85601367 

传真:027-856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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