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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树人谷雕塑文化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6-2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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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树人谷雕塑文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树人谷雕塑文化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概要描述】树人谷雕塑文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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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2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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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树人谷雕塑文化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树人谷雕塑文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GC-2020-148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树人谷雕塑文化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49.602702(万元)
6、最高限价:49.602702(万元)
7、采购需求:
树人谷雕塑文化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5)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
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2、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本公告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
地 址:武汉市常青花园四小区
联系方式:13349854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斯 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