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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口客运站派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第一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口客运站派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竞标人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W-2020-228
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口客运站派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6.2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汉口客运站派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服务,详细采购需求见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成果,供招标人申报至区发改委,并配合完善充实,直至审查通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3、竞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服务相关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
4、竞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登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工程咨询业务须包含建筑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登记咨询工程师(投资);
5、竞标人须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财务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6、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竞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8、竞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0、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或者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一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一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竞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如竞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届时敬请参加询价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仪式。
5.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27-85394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宏远 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